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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采首次在人大常委会“登台”

信息时间:2020-01-19 17:44:34    阅读次数:    信息源:本站原创    分享


    “政府采购要着眼各环节和关键节点,及时纠正采购中的违规行为。”山西省财政厅厅长武涛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首次报告全省政府采购情况。武涛介绍,从范围上看,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由最初的计算机、公务用车等通用货物发展到涵盖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门类。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特别是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山西省今年呈快速增长态势,并且从传统服务项目拓展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全新领域。近两年兴起的PPP项目以及涉及民生利益的全省性、系统性的重大项目也纳入到政府采购的监管外围之内。通过竞争择优实现了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制度方面,山西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不断填补制度空白。省本级近年来先后出台了近20项制度办法,涉及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流程再造、效率提升、政策落实、违规惩戒等各个方面,着力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
 
  据介绍,山西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包括优先或强制购买环保节能、信息安全、科技创新等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为了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在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引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担保等多种手段。据统计,2015-2016两年间,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累计金额达到489.6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3.55%。在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方面,2015、2016年省级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累计将全省司法系统警服采购项目5400万元授予监狱企业。同时,探索利用制度空间,保护山西省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发展。2016年,首次采取直接入围方式将电动火车、电动客车等新能源汽车纳入全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目录,鼓励优先采购。
 
  在采购流程的设计上,针对政府采购办理环节多、采购效率低的焦点问题,山西省主动简化并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由审批制改变为备案制,大大压缩审批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取消了采购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批,显著提升了采购效率。
 
  武涛在会议上介绍,山西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管理。据了解,山西全省代理机构由2013年的68家急速增长到目前的333家,且不含外省在山西省从事代理服务的机构。但不少机构执业能力不高,低质化、同质化现象突出,为获取业务进行恶性竞争,影响了政府采购声誉。为此, 2015年、2016年针对社会代理机构违规执业、恶性竞争问题,连续两年开展了地毯式、全覆盖的执业行为大检查,累计检查293家代理机构,抽查项目1189个,根据检查结果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23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
 
  在评审专家的管理上,山西持续扩容专家库,全省政府采购各类评审专家人数达到13000多名,专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满足采购项目评审需求的基础上大幅降低了多次抽取的重复率。并且不断改进专家抽取方式,将提前一天抽取缩短为当日抽取或开标时抽取,将人工电话抽取改进为自动短信抽取,将手工密封升级为密函打印机自动密封,杜绝专家名单泄密问题,使评审活动更具公平性。但是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心不强、执业能力有限、道德操守不良,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左右评审结果,甚至滥用评审权。2015年,全省财政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生违规行为的20名专家进行了集中处罚处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对387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出了责令整改、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此外,针对不少供应商违背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法则,干扰正常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低价竞争、逃废履约责任等行为。2015年,全省财政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生违规行为的15家供应商进行了集中处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布,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