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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级政府 采购评标环节专家的管理

信息时间:2022-11-15 09:21:02    阅读次数:    信息源:本站原创    分享


专家评审制度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赋予了专家评审权和推荐权,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的质量。在日常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大多数专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秉持业务精通,公平、公正、客观原则,但也有极少数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家数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 
  在现实中,一些项目专家“稀缺”,比如办公家具类,在渭南市专家库里只有一位专家,导致此类项目专家不足,影响项目开展。不同专业之间的专家数量差距较大,如计算机、工民建方面的专家较多,经济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的专家较少。在许多项目的评审过程中,不同的专家之间的专业水平相差也较大,同一类型的问题不同专家看法略微不同,有的专家对评审项目的市场情况、价格变化非常了解,能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有的专家则可能对评审的项目不很了解,评审开始后,发言相对较少,可能会按照采购人代表的意见进行评审,有一定的倾向性,或者给各供应商的评价结果都非常接近,不够专业,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

(二)专家权力过大、权力制约不够。 
  根据法律规定,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独立评分,任何人无权干涉。因而,整个评审取决于评委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程度,给评标专家主观打分的空间太大,容易造成专家滥用权力,可是,当评审结果发生偏差或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了置疑时,由谁承担因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过失带来的不良后果?如果招标文件对技术评分要素没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则可能给供应商分数高低不等。遇到供应商之间综合水平差距不大的项目,个别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评审意见可能就决定了最终的评审结果。有些评审专家在评审初期,就会表现出对某些供应商的偏爱,并间接对其他专家施加影响。

(三)评审工作不够规范。

按程序专家一般是从专家库中抽取,有时为了片面追求抽取的保密性和随机性,却忽视了由此带来的随意性。由于专家对各自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和对政府采购的理解等方面均有差距。评审时间比较短,从实际工作来看,大多数采购项目评审时间基本上不超过一天。除了评审前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等,还必须给专家留出一定时间用于熟悉采购文件、了解项目情况。因此,专家评审的时间有限,要做到认真比较评价将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运用到评审中,几乎难以实现,走马观花看资料的情况可能发生。为了加快评审进度,个别评审委员会将评分项进行大致分配后各负其责,最后将各自的评分资源共享,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会将个别专家可能存在的倾向性、知识弱项等带来的负面作用放大并影响到最终的评审结果,这给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带来了很大损害。

(四)纪律约束不强。县级政府采购专家来源于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由于纪律约束性不强,部分专家被系统抽取应答后后,在次日开标前由于各种主观及客观原因请假,甲方因此只能补抽专家,由于开标现场路途较远,一些被补抽专家看时间来不及不应答或者再次请假,致使正常评标项目受到影响。

针对以上在实际出现的问题,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一)加强专家教育培训,提供专家素质。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起各地在职和退休专业人员参与评审的积极性,才能保证评审专家的数量;多数评审专家已经具备了专业水平,建议今后加强已经获得了评审资格的专家必要的后续政府采购培训,尤其是在职业道德、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促进评审专家素质赶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评审专家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涵养,熟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才能公正的进行评审;

(二)建立专家责任倒追机制和违纪惩戒机制。

目前,专家库人数持续扩大,但进的多退的少。建议对专家日常评审表现的行为记录,实现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年龄偏大无法适应信息化评审等情形,应尽量不再允许其担任评审专家。对违规的专家予以处罚,视其情节的严重性,予以警告、通报、除名等,被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的,不再进入评标专家库;并建立一个向专家管理机构反映情况的畅通渠道。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考察,建立起每一个评审的专家的信用档案,对违规的专家要及时依法进行惩罚,并计入档案,只有有进有退,才能使专家珍惜身份,才能促进专家珍惜名誉,公平公正评审。

三)追究专家法律责任。

极个别专家存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熟悉、评审过程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配合评审后发生的质疑或投诉,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直至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但很多情况下,代理机构碍于没有对专家的管理权,而管理部门又不直接使用专家,无法掌握相关情况,再加上专家评审兼职较多,对专家管理确实难度较大。但如果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对专家无疑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反过来也能加强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 

(四)到建议专家库完善专家抽取纪律,对于评标专家被抽取后,一经应答系统,在2小时后不准再请假。(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宋鸿